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22年5月4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请值班部门于4月22日前报送假期值班表至综合管理部。
四、劳动节期间,请值班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工作,部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
2023年4月20日
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