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河南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信息来源:

各位考生、各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南医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1.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

2999-专业基础考核:

时间:2025年5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郑州大学医学院校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40号)3号教学楼(具体见附件)

(1)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需要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2)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已发布的医学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https://gs.zzu.edu.cn/info/1024/13359.htm),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郑州大学河南医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zzu.edu.cn/info/1024/13359.htm)备注栏内容。

3999-综合能力考核(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

时间:2025年5月24日下午-2025年5月28日。

地点:详细安排见医学各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

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及内容按照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已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

3.在研究生考核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存储介质由所在招生单位按保密有关要求进行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二、录取

1.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学院“申请-考核”制细则,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进行拟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2.综合考核结果排序在各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各招生单位。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实行复议制度。

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371-66658850

监督电话:0371-66658972

郑州大学医学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附件:郑州大学河南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考核-考场规则及考试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