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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学院 关于“资源与环境”专业类别调整为“环境工程”领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3 17: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2022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生态与环境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学院领导小组,学习通知精神,开展政策宣讲,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通过学院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申请调整情况如下: 两个年级共145人,131人申请调整,占90.3%。其中2020级共72人,61人申请调整。2021级共73人,70人申请调整。

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资源与环境"专业类别调整为"环境工程"领域。


调整对象与内容:生态与环境学院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资源与环境”专业类别调整为“环境工程”领域。

调整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7天。

如有疑问,请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并亲自签名后于公示期内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纪检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781331。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年3月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