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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19 18: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郑州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创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郑州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及当年招生简章,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3.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原则上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复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硕博连读考生。

考核:

(1)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

面试地点:生态与环境学院办公楼112

面试内容: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英语口语能力(10分)、专业素养(20分)、创新实践能力(20分)、研究报告(50分)等独立打分。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

综合考核地点:生态与环境学院办公楼112

综合考核内容:由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综合考核,并打分。综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学院将以可复查的方式保存考核记录。

(3)考核内容

面试考核的专业性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

3.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4.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体检

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与申诉

学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30288

未尽事宜,按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特别关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本网站,关于复试信息和复试有关通知随时发布。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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