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科研要求及教学能力,经个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公示,现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作如下决议:
经审议,徐洪斌、张伟、杨正健、庞小兵、高镜清、刘兰华、尹越、赵楠、赵无垛等9位教师,均符合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条件,同意认定其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