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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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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党建活动室)是公司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和开展党建活动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由综合办公室管理,专人负责,内容包括:安全、卫生、灯光、音响及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会场布置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2、综合办公室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3、报告厅一般不对外,确实需要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报告厅的使用报批程序

1、使用单位在资产公司网站自行下载《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填写使用时间、活动内容、服务要求等。

2、《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交至公司综合办公室。

3、使用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做好会务的相关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1、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和丢弃垃圾。

2、爱护公物,严禁踩踏桌椅。

3、报告厅内桌椅等设施是组装家具,容易损坏,禁止随意挪动。

4、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四、本规定由资产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二○一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资产公司报告厅使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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