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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GLP)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对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认证的GLP机构予以了公告,2023年7月1日之后批准的GLP机构认证信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药品查询”栏目公开。
原公告链接:https://www.nmpa.gov.cn/yaopin/ypggtg/20230725145044180.html
上一条: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下一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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