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助理6名,从事生物分析、制剂分析、临床检验、病理技术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生物分析人员1名;
(二)制剂分析人员2名;
(三)病理技术人员1名;
(四)临床检验人员2名。
三、岗位职责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以下材料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rczx@zzu.edu.cn,hnghzz@yeah.net。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生物分析人员+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Excel格式);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文件需由PDF合并为一个文件,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例:“郑州大学+张**”。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若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若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工作;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期间经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若为在职状态,应在入职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离职证明等),以确保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存续情况,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5000-10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面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8704
附件:
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