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今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经哲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特制定《哲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录像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按已公布的我院复试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复试差额:采用差额复试,学院总体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3月28日——3月30日进行。
3.复试地点:哲学学院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①研究生复试通知单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准考证
④政审表
⑤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⑥学位证(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与在校生证明(应届生)
⑦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注意: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允许用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代替;以上报告教育部都提供电子版,并且有编号可供验证。
请考生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袋上依次注明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复试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查验。
2.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口语听力:占复试总成绩20%,满分20分。采用现场抽取试题方式进行,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不重复使用。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运用英语的水平。
2.专业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80%,满分80分。
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成绩30%,满分30分: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50%,满分5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仪态等。采用现场抽取试题方式进行,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不重复使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跨专业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每门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每门60分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60分,且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8分为合格。
5.复试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及身体状况的综合考核。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综合排序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3.复试结果公示:按专业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4.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任一不合格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工作
我院哲学专业有部分计划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完成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四、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六、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的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三)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1585
未尽事宜,按《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特别关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哲学学院网站及复试QQ群,关于复试信息和复试有关通知随时发布。
复试QQ群:572616882
郑州大学哲学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