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成果培育与评价中心关于征集首批“科技成果评价专家”(产业型)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 来源: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评价改革作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探索科技成果评价新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我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持续服务学校“双一流”高校建设工作,增强河南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郑州大学成果培育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产业型“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简介

评价中心是在郑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小组、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依托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于2024年6月所设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致力于建立价值发现机制,推进校内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类型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元”价值,探索解决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建立符合高校实际和区域实际,以市场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项目成果技术成熟度评价标准,推动“产、学、研、用、评、转、投”融合发展,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评价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领域满10年以上,或担任单位中高层管理及以上职务,或为专业技术转移机构负责人;

3.廉洁自律,公正诚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价、评估、咨询工作;

4.无不良记录,符合对专家的信用要求。

三、征集类别及所需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各领域专家,首批专家重点征集方向如下:

(一)产业专家:熟悉所选评价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该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转化工作能力,具有处理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需求,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领域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从事技术转移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技术转移典型案例3项以上。

(二)财务专家: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证书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为投资项目提供过财务尽调服务并出具书面的尽调报告或从事过收购兼并或借壳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财务工作的人员优先。

(三)投融资专家: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与成功案例,担任过投资、保险等金融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有辅导过上市项目或主持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或科技型企业投资成功案例经验的人员优先。

(四)法务专家:熟悉法律法规、擅长法律技术,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从事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借壳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的法律部分或为基金投资项目提供过法律尽调服务并出具书面的尽调报告的人员优先。

四、专家权利

报名人员经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审核并提交科研院备案后,成为郑州大学成果培育与评价中心评价专家,并入库科技园专家库。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评价对象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等,向评价专家支付报酬。

五、征集程序

征集采用个人自荐和职能部门邀请的方式,全流程采用电子化方式,征集程序如下:

(一)信息填报:请有意入库的专家下载填写《郑州大学成果培育与评价中心评价专家申请表(产业型)》(详见附件下载)并交至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邮箱,请留意将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提交。

(二)入库审核: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对报名专家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到郑州大学成果培育与评价中心。

六、材料提交

2024年11月15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联系邮箱:zzukjy@zzu.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人姓名+产业评价专家申请”

联 系 人:冯 嘉

联系电话:0371-67782362

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高新区长椿路与翠竹街交叉口向北100米)

电话:0371-67730066

邮箱:zzukjy@z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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