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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2  来源:   点击量:

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名,从事药代分析、标本制作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药代分析人员1名;

(二)标本制作技术人员1名。

三、岗位职责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以下材料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rczx@zzu.edu.cn,hnghzz@yeah.net。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药代分析人员+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Excel格式);

2.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文件需由PDF合并为一个文件,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例:“郑州大学+张**”。

、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若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若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工作;

(二)如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时,自动顺延下一名(面试分数需在80分以上)。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期间经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若为在职状态,应在入职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离职证明等),以确保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存续情况,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总额为本科6000元/月、硕士7000元/月,以上均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8704



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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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0001

电话:(0371)6778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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