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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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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2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科学技术研究院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申报指南和要求,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积极组织申报。具体通知参阅科技部网站http://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0723/2990.html。

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课题)申报将统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cn/)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8:00至9月24日16:00;为了便于科研院和省科技厅审核,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23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9月25日10:00前报送科研院413办公室。

联系人:黄俊伟

联系电话:67739138

科学技术处

2019年8月2日

附件:1.“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2.“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4.“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5.“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6.“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7.“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8.“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9.“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10.“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11.“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12.“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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