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郑州市科技局通知:为做好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组织实施及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征集推荐工作,依据《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办法》(郑科规〔2018〕4号)和《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财科文〔2018〕21号),拟征集2020年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坚持面向重大战略需求、重大技术瓶颈、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梳理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列入我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后备库,不断充实我市战略科技力量储备。市科技局对列入项目后备库的项目进行整理,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和凝练,作为我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谋划和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参考,实现我市科技计划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为我市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战略支撑。
二、征集重点
聚焦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接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鼓励产学研结合,以创新龙头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链开展协同创新。备选项目的产业领域符合“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指南”(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项目牵头单位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企业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拟申请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新型研发机构可按1:1匹配自筹资金。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五)企业须为经确认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企业、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须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高等院校须拥有相关产业国家级研发中心,相关产业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新型研发机构须经市级备案。
(六)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七)原则上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限报1个项目,同时在研市级重大专项不超过2个项目。经审计,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同一年度限报2个项目,同时在研市级重大专项不超过3个项目。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亿元(含)以上的单位同一年度限报3个项目,同时在研市级重大专项不超过5个项目。
(八)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九)项目承担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十)项目牵头单位(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且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科技创新产业集群专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科技惠民计划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
四、申报程序
网络申报。本次备选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登陆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www.zznet.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和管理。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可直接申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审核、提交。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对照《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指南》各技术领域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时请注意选对相关领域。
系统填报时间:2020年4月14日--5月13日24:00时。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提前联系,尽早填报。
郑州市科技局通知内容及联系方式见郑州市科技局官网通知 http://zzkj.zhengzhou.gov.cn/tzgg/2485498.jhtml
高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穆宁威
电话: 67983663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
邮箱:147710380@qq.com
郑州大学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庄东刚
电话:67781103
邮箱:zdg@zzu.edu.cn
郑州大学科技处
2020年4月15日
附件_1: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指南
附件_2: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申报表(模板)
附件_3: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