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日前,科技部等六部门发布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上报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数量,各单位汇总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本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418A,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ang@zzu.edu.cn。
建议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团队,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助理相关工作。除文件指出的科技计划外,我校各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校内自主设立的重大科技项目也应响应科技部等六部门文件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科技部等六部门文件明确指出,“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将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我校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将作为院系年度考核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1.《科技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附件2.《XX单位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情况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