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 77号)相关要求,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结合科研优势和学科优势,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以及博物馆等平台,组织各类线上和线下科普活动,积极向社会开放。
2.鼓励各学院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包括出版科普书籍,组织科普展示、演示实验、高新成果展示等,设置互动项目,使社会公众近距离感受高新技术成果。
3.鼓励各学院与中小学加强对接,做到集中开放与日常开放相结合,使中小学生多参加实验室开放等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
4.请于6月11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特点、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以及未来工作计划等,应包含有关科普活动照片)加盖学院公章后,将文件纸质版交至科技处413杨技超老师处,WORD版发送至yangjichao@zzu.edu.cn。
联系人:杨技超
联系电话:67781018
附件:
1.《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郑州大学科协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