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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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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8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

各相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中包含了3个重点专项,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申报指南和要求,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积极组织申报。具体通知参阅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723/4425.html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719/4419.html

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课题)申报将统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交通基础设施”、“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为2021年8月10日8:00至9月13日16:00;“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为2021年8月9日8:00至9月8日16:00。为了便于科技处和推荐单位审核,请各单位根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提交。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2、本次共发布3个重点专项且均为定向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对应项目指南,研读通知要求,注意申报资格。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2)“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3)“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科技处联系人:李淑荣,杨技超

联系电话:67781109,67781018

科学技术处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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