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就郑州大学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强化科教融合、学科交叉、开放协同、改革创新,强化产业创新载体建设,打造高端科技创新队伍,提升协同创新水平,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为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立足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全面梳理整合校内资源,加强各环节、各要素的组织协调,将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作为“万人助万企”活动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工作,与加强企业合作,共同探索“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方式,主动与企业进行深入对接,力争5月底前实现挂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60家,进一步提升学校创新与服务能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单位建设任务见附件1,此数量为各单位最低任务要求,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进度计划、形成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确保研发中心(平台)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各类研发中心(平台)有研发项目、攻关成果、人员交流、双向培训、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实质性研发活动,围绕“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成果转化、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生态配置进行政策优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见附件2),于5月5日前将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各单位联系人分别于5月16日、5月30日前据实填报《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本单位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进展情况。
四、支持保障
2022年底,择优推荐认定示范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纳入河南省高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计划,对相关依托单位,在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培育、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立项、工程硕士招生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将教师参与企业研发活动的成效,纳入绩效考评、职称评审年度考评范围,分档给予相应激励支持;
将在校生纳入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团队,支持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积极参加教师与企业的合作研发项目,并将学生参与企业研发项目情况纳入学业成绩认定范围,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在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发放、研究生推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郑州大学参与企业研发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方政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专班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协调。
(二)注重沟通联系
各单位要按照专班工作部署,建立月报告制度。学校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共建研发中心情况,对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建立相应的约谈制度。
(三)加强政策牵引
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健全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由科学技术处牵头制定郑州大学校企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郑州大学校企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经费管理办法,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评估、人才评价等各类评价考核中,把服务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参与企业研发活动的宣传推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参与企业研发的积极性。
六、工作流程
1. 确定拟合作单位
根据本单位历年开展横向科研工作情况,参考河南省规上工业企业名单(见河南省供需在线平台https://coo.rcloud.edu.cn/onlineUnitResearch.do),确定拟合作单位。如意向合作单位不在河南省供需在线平台规上工业企业名单之列,请以院系为单位将企业全名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学校统一查询确认。
2. 洽谈合作事宜
由各单位拟建研发中心的负责人与企业洽谈具体合作事宜。
3. 拟定合作协议
根据洽谈情况,双方拟定合作协议。
(1) 命名
原则上统一命名为“郑州大学XX学院—XX公司XX研发中心”。
(2) 协议框架
协议应包含共建目的、研发领域、条件保障、共建期限、各方权利与义务、成果归属、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要件。确保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科研队伍、攻关成果、人员交流、双向培训、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实质性研发活动,围绕“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成果转化、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生态配置,确保能良性运行。共建协议模板见附件4。
(3)提交设立申请
研发中心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涉及人员编制及行政级别。应由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起,向科学技术处提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二级单位应能提供一定的仪器设备、科研用房及研究经费等条件支撑。
(4)签约与授牌
科学技术处根据工作程序办理签约手续,适时统一授牌。
七、总结表彰
年底,学校适时总结共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并将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绩效核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67739087 67781017
电子邮箱:tang@zzu.edu.cn
附件1:2022年郑州大学自然科学学院及科研机构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任务分配表
附件2: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工作单位责任人信息采集表
附件3: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
附件4:郑州大学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协议(模板)
附件5:郑州大学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审批表
附件6:《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7:《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