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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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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郑州市“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6    阅读次数 :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宣传为郑州市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女科技工作者,展示新时代优秀女科技工作者的风采,激发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为奋力开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九届郑州市“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评审后向郑州市科协推荐候选人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者;

(三)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四)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科技开发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

(五)勇于开拓,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的领导艺术和科学管理才能,使企业有很好的社会形象,并创造出良好的社会价值者。

(六)往届郑州市“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七)2021年以来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行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女科技工作者倾斜,注重关注在科普、智库、扶贫、民间科技外交等领域的科技服务情况。推荐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三)推荐学院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推荐学院严格把关推荐材料。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

(四)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待学校评审后办理。

(五)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郑州市“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评审表》(附件1)一式五份,附件支撑材料1份(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即可),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2.附件支撑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学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评审后提供);

(7)科技成果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3.《郑州市“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一式3份(评审后提供)。

4.《郑州市“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学院盖章。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由推荐渠道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413房间,逾期无效。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angjichao@zzu.edu.cn,材料以科技女杰/带头人+学院打包发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技超

联系电话:67781018

附件:市科协通知及表格(十大科技女杰、巾帼科技带头人)

郑州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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