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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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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院、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0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2022年度学院、科研机构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郑州大学学院、科研机构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修订)》(见附件),对2022年度的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二、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时间区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25日。因统计时间限制(2022年12月25日以后的项目到款及成果)导致未统计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三、今年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采用自然科学科研管理平台统计,需注意以下几点:

1.自然科学科研管理平台访问地址:https://ky2022.v.zzu.edu.cn,也可以通过学校“综合服务门户”--“应用系统”--“科研管理”进入科研管理平台。个人登录后,请准确、全面录入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务必一并上传至系统,未提供或提交材料不充分不计入科研工作量。

2.各单位项目到款信息由科技处整理汇总后统一录入管理平台。需补充的项目(如博士后基金、国际合作项目等)请各老师们将项目信息自行录入,并提供项目立项证明、到款证明等佐证材料,学院初审、科技处审核。

3.论文、国家标准、著作、新品种认定请老师们自行录入管理平台,学院初审、科技处审核。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检索证明或其他收录证明,A-D级论文统计的是2021年度收录论文(按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就高执行),其他论文统计当年发表论文;国家标准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填报第几单位、共几单位、郑大参与人排名、共几人);著作需提供首页、版权页扫描件;新品种认定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4.成果奖励、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请老师们在管理平台认领。

5.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和科研主管老师负责统计、核算本单位科研工作量,按时按节点要求提交审核,科技处对各单位上报的科研工作量进行复核。复核后的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经各单位确认无误后,系统导出,打印纸质文档,于12月28日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发送科技处邮箱:zdkyy@zzu.edu.cn,邮件主题“**院系2022年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表”。数据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6.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科研管理平台出现问题,请截图并写明问题情况发送平台维护邮箱:kygl@zzu.edu.cn,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

四、时间安排:个人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各单位完成审核并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科技处完成复核时间为12月28日。

五、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确保真实有效,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扣除单位相应科研工作量分值。同时,请按时完成统计,逾期不报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老师 15938777820

                 马老师 15237462807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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