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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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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5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要求,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全省节能降碳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建立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现面向全省范围征集有关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总体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节能降碳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节能降碳事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范围

1.工业节能降碳(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行业);

2.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城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

3.建筑工程节能降碳(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

4.机械设备节能降碳(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及其它通用机械设备);

5.综合能源类;

6.技术经济类。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本人自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降碳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和本省情况和前沿动态;

3.技术专家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节能降碳政策与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

4.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积极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

1.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出行业专家意见。

2.参与我委组织的节能降碳培训、调研及其它重大课题研究。

3.协助开展节能审查意见验收、节能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申请报名

专家库成员选聘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5月12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413房间。

(二)入库审核

省发改委将严格对照征集条件,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实际需要分行业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

(三)名单公示

省发改委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专家库名单。

  1. 联系方式

    (一)省发改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王鹏

    电 话:0371-69691103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邮 编:450018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光路11号

  2.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庄东刚

    电 话:0371-67781103

    电子邮箱:zdg@zzu.edu.cn

    附件: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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