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高校全面助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省教育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教科技 [2022]77 号)和《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 教办科技 [ 2022 ] 119 号 )。2023 年,省教育厅党组已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列入 2023 年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引导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取得实效,教育厅决定遴选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若干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与规上企业签订有效期 3 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其中各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补偿等事项明确规范。
2.研发中心有不少于 20 人的稳定研发团队,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岗位职责明确,稳定程度高,协同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3. 科研设施完善,有相对独立的科研 (试验) 空间,现有实验仪器、设备及设施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 资源保障充分,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 在高校协同育人、企业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有双向交流培训机制。
6.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建立“企业出题、高校答题”校企深度参与共同研发的工作机制。
7. 有共同的成果产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报送数量
各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如报送2家需排序)。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选,按照推荐条件所列要点撰写“共建研发中心”典型经验总结,字数控制在 2500 字以内,并附必要的支撑材料。
2. 坚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推荐资格并予以批评。
3. 请于 5月 12日前,将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2份) 报送科学技术处418A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ang@zzu.edu.cn。
4.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联系人:汤华彪
联系电话: 6773908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