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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5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四)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二、组织方式

本单位通过科技主管部门教育厅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与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服务保障。

(五)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5月7日8:00—6月7日18:00。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9日8: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905室。

注:请申报者于2023年6月5日下午下班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待学校提交和主管部门(教育厅)提交后方可打印正式版的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6月6日-6月8日完成纸质版申报材料打印、装订以及学校盖章和教育厅盖章工作;6月9号上午报送至科技厅指定地点。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 0371—86561627

先进制造领域: 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 0371—86561672

新能源交通领域:0371—86548303

生物医药领域: 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领域: 0371—65967328

农业农村领域: 0371—65526018

(三)申报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95172

学校联系人

科技处 庄东刚 0371-67781103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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