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见附件)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5月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五)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点研发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二、组织方式
(一)郑州大学通过省教育厅申报。
(二)经费预算的申报,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三)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与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服务保障。
四、受理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8:00至6月15日18:00;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16日18:0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0371—86561627
先进制造领域: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0371—86561672
新能源交通领域: 0371—86548303
生物医药领域: 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0371—65967328
农业农村领域: 0371—65526018
(三)申报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学校联系人:科技处庄东刚 0371—67781103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