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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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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3    阅读次数 :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厅要求,2023年开始,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项工作将由依托单位组织,每年两次,分别在6月初和11月初进行。现将2023年第一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20年度未结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2.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3.已完成研究任务的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附件中不包含已完成研究任务的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二、受理程序

本次结题工作,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校内单位有意愿自行组织结题工作的,可在科技处授权下组织结题评审,结题评审工作流程及要求需符合科技厅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前将审结果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进行公示;2、所在单位不自行组织结题工作的项目,可将材料提交科技处由学校统一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扫描上传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附件材料。2023年6月5日17点前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中完成提交。

2.各院系提交结项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发送可编辑的EXCELL版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至邮箱hjw@zz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上报科技厅备案。

(二)院系自行组织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扫描上传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附件材料。

2.各院系按科技厅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应符合科技厅要求)。

3.各院系将评审结果的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413房间,相应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hjw@zzu.edu.cn.相关材料包括:

(1)结题验收汇总表

(2)专家评审表

4.学校对院系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上报科技厅备案。

三、受理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学校统一评审要求

2023年6月5日17点前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中完成提交。结项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含附件: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项目经费决算表、能够证明项目研究目标完成的支撑材料、郑州大学纵向项目校内结项自评表)和《XX院系省自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附件6)于6月6日17点前报送至科技处。可编辑的EXCELL版《XX院系省自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附件6)发至邮箱hjw@zzu.edu.cn。

(二)院系自行组织评审要求

2023年6月5日17点前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中完成提交。结题验收汇总表、专家评审表于6月6日17点前报送至科技处。可编辑的EXCELL版《结题验收汇总表》发至邮箱hjw@zzu.edu.cn。

注意:结项报告等纸质材料由各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需提前办理,预计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结题报告和结题验收汇总表中参与人员的姓名和顺序不可修改(姓名和顺序详见附件2)

(三)提交的材料中,《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2)需加盖财务处公章,请各院系收齐后到财务部门盖章。《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的内容应与个人财务系统中项目财务信息一致。

(四)根据科研诚信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郑州大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项承诺书》(见附件4),并留科技处备案。

五、结题验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各院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填报、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2.结题报告及附件中的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其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二)系统中上传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项通知文件

2.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3.项目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上传系统。

4.能够证明项目研究目标完成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论文、专利、著作、学术奖励等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三)不予结项情况

1.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

(1)未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2)未完成《项目申请书》规定的任务目标;

(3)对《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等)。

2.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1.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2.郑州大学科技处:黄俊伟0371-67739138

附件:1.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

2.项目清单(面上和青年项目)

3.2020年度省自然基金立项文件

4.2021年度省自然基金立项文件

5.郑州大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项承诺书

6.XX院系省自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

7.郑州大学纵向项目校内结项自评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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