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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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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4    阅读次数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发展暨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省检验检测行业管理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检验检测行业调研督导;参与检验检测行业其他工作。

二、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具备公正性、廉洁性和诚信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无不良诚信记录,遵守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地履行职责。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承担相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能积极参加政策研究、工作调研、行业发展规划布局、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5.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专业条件

1.产业发展专家。根据河南省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实际,分析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形势,对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布局、政策、项目等提出咨询、评估意见和建议的人员。产业发展专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及以上。

(2)熟练掌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掌握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熟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方法、标准、设备等。

2.技术专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价、指导和监督检查的人员。技术专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

(2)熟练掌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及机构管理体系运作等。

(4)资质认定评审组长优先入库。

三、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填写《河南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申报表》,每个学院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位。于6月25日前将《河南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申报表》(专家签字)一式两份和《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推荐汇总表》(院系盖章签字)一式一份报送综合管理中心413房间,电子版word发送邮箱yangjichao@zzu.edu.cn。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审定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河南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库。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专家库:

(一)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

(二)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四)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监督检查中收受检查对象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五)拒绝工作安排超过3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3次及以上的。

对于表现优秀的专家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

五、联系人:杨技超

联系电话:67781018

附件:1.《河南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申报表》

2.《省检验检测行业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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