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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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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已组织开展申报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要求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

2.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3.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2)、《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3)。认真填写《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1)和《郑州大学科研机构申报推荐表》(附件3)。

4.每单位限报1个。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相关附件材料、《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与《真实性承诺函》,正反打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以及《郑州大学科研机构申报推荐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院系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413室,电子版发送至kyypt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价工作

(一)参加范围

2024年之前获批建设的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价要求

各中心按照《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自评价报告》(附件1-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附件1-3)、《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各中心要实事求是,认真编写评价材料,填写《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附件4),有关评价数据的证明材料请参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附件6),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出具《河南省XX工程研究中心评价信用承诺书》(附件5)。

对于不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的,评价结果视为不合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中心于4月10日前将《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及评价材料(《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自评价报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相关证明材料与《河南省XX工程研究中心评价信用承诺书》,正反打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413室,电子版发送至kyyptc@163.com。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6778117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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