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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4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通知:根据《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开展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一)申报主体应是河南省内卫星应用案例的建设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中央驻豫机构、高校科研单位,可与技术服务方联合申报。

(二)已入选2023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评选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应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水平先进。案例采用先进自主可控卫星应用技术,在行业应用、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够充分融合人工智能、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牵引我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方向。

(二)综合效益明显。赋能农业农村、交通物流、生态环保、应急安全、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开展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数据服务,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终端等消费产品实现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消费服务供给能力。

(三)产业化前景良好。技术方案成熟、功能特色突出、应用安全可靠,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

三、评选工作流程

2024年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按照单位自愿申报、地市审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并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申报材料直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地市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机构,分别负责本地、本单位案例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填写《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连同案例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纸质版2份,盖章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txrcwx@126.com)。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参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视情组织现场答辩,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四)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拟入围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2024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与联合申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全面总结案例建设成果经验,认真填写案例申报材料。同一案例不得由多家单位重复申报。

(二)案例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有关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要认真履行案例申报材料的审核职责,真正把应用成效好,示范作用强的案例遴选推荐上来。

联系人: 朱亚召

电话: 0371-65509834

邮箱: gxtxrcwx@126.com

学校联系人: 庄东刚

电话: 0371-67781103

邮箱: zdg@zzu.edu.cn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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