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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2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要求,现将我校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谋划、严格把关、踊跃参与提名工作。

2.请各单位及拟提名项目(人选)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见附件1),了解提名方式及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保密要求等,根据情况选择合适提名渠道。

3.单位提名采用限额提名方式,通过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发放。3月14日前请各单位分别将通用项目、专用项目提名汇总表(附件3、4)电子版发送科研院邮箱:zzdxjdsq@zzu.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综合管理中心413房间。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和分配提名指标情况统一对单位提名的项目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教育部直接发送,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5年3月14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6)。具体要求及流程请参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见附件1)。

4.通用项目可于2025年3月17日起凭学校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5年3月14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5.通用项目请各申报人员于3月19日前将公示材料报送综合管理中心413房间,公示要求详见《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由科研院统一通过书面进行线下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00。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7.单位提名项目的纸质版材料由各院系审核汇总后,于2025年4月1日前统一报送科研院413房间。专家或组织提名项目的纸质版材料可直接报送教育部科学技术信息化司。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7,选填)。

8.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6298、66096358


科研院联系人:马禹慧,联系电话:6778110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2.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3.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4.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5.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6.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7.回避专家申请表

8.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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