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组织、考生咨询、公示、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相关推免证明材料的审核认定工作。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并适度向特色专业如软件工程卓越班倾斜。
计算公式:专业推免生名额(普通班)=学院推荐名额总数/年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结果向下取整数(即只舍不入),多出部分倾斜给特色班。
三、推免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年成绩平均绩点(首考GPA)排名在学院限定范围内,必修课、限选课无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或雅思(学术类)6.0分以上(含6.0分),成绩取得后两年内有效。
6.已完成学籍注册。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测评内容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科技创新、综合表现共3项。
2.综合成绩计算
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占90%,科技创新占7%,综合表现占3%。
综合成绩(百分制)=(三年个人平均绩点/满绩点)×90+(本人科技创新分值/科技创新本专业最高分)×7+(综合表现成绩/综合表现满分值)×3。
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以教务系统为准;综合表现成绩统筹考虑学生日常表现,社会服务,为学校、学院做出重大贡献,受国家级主流媒体表彰,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若在校期间有出国出境学习专业相关知识3个月以上经历者或应征入伍者在综合表现成绩中加1分,综合表现成绩最终得分不超过3分。
3.排名
同专业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按照综合成绩一起排名,按照本专业分配的指标获得推免资格。
五、推荐程序
推免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由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成绩核定、科技创新分值统计和审核、综合表现打分,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2.申请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3.推免小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及公开答辩结果拟定推免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4.参加推免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开答辩结果及推免生名单在学院适当位置或学院网站公布;
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推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