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2024年接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日期:2024-02-2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普通本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人为本,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结合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实际,制定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接收办法。

    一、转入报名条件

    1. 2023级学生一般情形申请转专业

    ① 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规定和郑州大学《关于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且有转计算机类专业意愿的2023级理工科专业学生;

    ②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符合条件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申报前,学生应充分了解拟报专业的发展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接收计划人数、考核办法以及转专业带来的学业风险等;

    ③ 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开设的数学类课程,要求其平均绩点不低于3.2。

    2. 2023级学生以兴趣特长名义申请转专业

    ① “以兴趣特长名义申请调整专业”的2023级理科生源学生,要求学生第一学期专业(类)平均绩点排名应在前40%且数学类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2;

    ②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符合条件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申报前,学生应充分了解拟报专业的发展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接收计划人数、考核办法以及转专业带来的学业风险等;

    ③ 报名之后,需向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学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报名。

    3. 2022级愿意降级转入非资源紧缺专业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转入专业与指标

    计算机类:30人;人工智能:60人。

    三、转入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录取专项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笔试+面试),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解释。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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