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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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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大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2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人才〔2024〕10号)要求,为做好学校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时限

科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于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已经实际建成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二、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高校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1.调查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

2.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三、科普统计的数据上报

各单位请于5月23日前完成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将调查表电子版发送邮箱:yangjichao@zzu.edu.cn,邮件主题“学院+科普统计”,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综合管理中心418A房间。

四、注意事项

1.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2.注册的科普(技)志愿者数量为本单位组织注册的数量,其他渠道注册的人员由注册机构填报,例如学校汇总信息后交由省科协注册,该注册数量不再统计。

3.“科普场地”请注明场地名称;“科普传媒”请注明网站名称及网址、微博名称、公众号名称等;“科普活动”若符合培训ppt表5(见附件)相关人数要求,请注明活动名称及举办时间。

4.附属医院通过省/市卫健委报送相关数据。

五、科普统计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认真研读附件内容,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科普统计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联系人:杨技超

联系方式:67781696

附件:2023年度科普统计相关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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