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节假日,在校学生为表达对学院和老师们的感恩之情,都会以年级、专业或班级的名义向学院和老师们赠送鲜花、礼品等纪念品,这对于还没有就业、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成了一种说不出的负担。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营造节俭过节的良好风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各类节日期间,一律不准在校生以年级、专业或班级等集体名义向学院和老师们赠送鲜花、礼品等纪念品。学院不再接收在校学生以年级、专业、班级等集体名义赠送的鲜花、贺卡或其他类礼品。
2、为了积极引导大学生厉行节约,勤俭过节的良好风尚,同时让广大学生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表达对学院和老师们的感恩之情,学院鼓励学生上课时集体向老师问候、鞠躬;给老师敬一杯茶、写一段节日寄语;给老师发一封感恩邮件、一条感恩短信等活动。
3、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旅游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