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练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特色,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实力,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培养和集聚一批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打造特色科研团队,根据《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特色方向“育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将2020年申报“育峰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申报“育峰计划”项目的科研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育峰计划”的主攻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与河南省中长期的科技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围绕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任务,鼓励我院牵头、整合校内外资源跨学科申报,提倡实质性融合和企业参与,坚持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的有机结合。

2、“育峰计划”的首席专家一般应是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内(含50周岁)的本院教学科研全职人员,同时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学术造诣、成熟的科技项目与平台建设经验、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近五年(2016年1月之后)内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有5篇以上SCI/SSCI论文(含中文B类权威期刊论文,每篇文章仅限1名申报者使用)或主持获得过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

3、“育峰计划”项目主要研究成员限定在3-5名(不含首席专家),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院人员应占50%以上(含首席专家),要求有至少1名合作企业或科研院所成员实质性参与团队,团队成员以入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知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合理,鼓励吸纳国内外优秀学者作为团队成员,每人只能参加1个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

二、资助额度

“育峰计划”培育建设周期为3,分两个建设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年,第二个阶段为1年。“育峰计划”建设专项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下达,实行预算管理、首席专家负责制。入选项目每年资助10-20万元(偏自然与工程技术的项目团队20万元/年,偏人文社科的项目团队10万元/),主要用于团队运行,由首席专家严格掌握,经费支出由主管学科建设副院长审核、院长签字报账,由学院学科建设经费列支。项目批复预算的60%以上经费应经首席专家同意由团队成员支出。

三、申报评审程序

1、“育峰计划”项目以首席专家提出并填写《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育峰计划”申请书》,交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

2、学院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院外专家进行通信评审。获得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教授委员会审议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之后公布资助名单。

3、“育峰计划”团队应以近三年的研究基础为基点制定项目建设任务,以期通过建设,在科研成果的质和量上有显著提高。项目获批准资助后,签订《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特色学科方向“育峰计划”建设任务书》

四、结项要求

1、中期考核

原则上,中期考核成果中应至少包括3篇JCR 1区(或中文A类)论文或在科学出版社出版2本与团队研究领域一致的学术专著。

2、验收

在建设期内,达到以下条件1条及以上者,即通过验收:

(1)成员获批省部级以上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指国家杰出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项目、国家项目、省高层次人才、省项目等);

(2)成员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指省科学技术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发展研究奖、教育部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科技奖与人文社科奖)及其他国家部委科技奖,不含论文、著作类,仅含项目类);

(3)以我院为牵头单位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平台立项者(指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社科研究基地);

(4)主持重点重大项目(指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课题、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及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社科重大招标与重点项目、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且单个项目经费在50万元(人文社科)/100万元(自然与工程技术)以上且经费纳入我院科研经费账户(不含横向项目),可通过验收并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在建设期末组织验收,经考核未完成建设目标的,取消对团队的持续支持,并取消首席专家及核心成员再次申报“育峰计划”项目及学院其他相关支持计划的资格。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郑州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特色方向“育峰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A4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

2、申报纸质材料(申请书4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由申报人于2020年8月30日报送至管理工程学院620房间。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jhbymx@zzu.edu.cn,并标注“育峰计划”。联系人:姜红丙;电话:18838961338。

六、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期内未能满足结项条件者,由团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期1年结项。

2.项目经费仅限用于与项目有关的学术研究、论证评审相关的直接费用支出。具体经费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未尽事宜由管理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管理工程学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