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确保教职工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医疗〔2010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自行安排)、正高级职称人员、国家人事部或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优秀专家、全国劳模及先进工作者、厅级干部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本次体检,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统一组织,另行安排。

二、体检地点

男教职工在第五附属医院检查,女教职工在第三附属医院检查。

三、检查项目

按省医保中心所列项目体检。

四、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工作从321日开始,各单位具体日期详见《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表》。因故不能按时检查的教职工,将安排在所在单位检查当周的星期六补检。

五、体检注意事项

详见体检医院下发的《体检须知》及《体检流程》。

六、各单位务必于317日前将参检人员(不含正高和校级干部)名单按性别用A4纸分页打印,报校工会文体福利部。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郑州大学人事处

郑州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2011312

发布人: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