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依据
以教育部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根据校教务处和我院关于推免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免试生资格与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纪律,无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学院及以上的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记录);
3.成绩计算均采用课程首考成绩(补考或重修成绩不计入在内)。前三学年学业成绩(首考GPA)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均达到本专业前20%;
4.参加推免学生所有课程(不含校任选课和院任选课等不计成绩绩点的课程)均要求首考通过,无首考不及格情况;
5.国家CET4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6.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良好社会反映及其他特殊情形,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议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推荐免试。
三、综合考评细则
学生综合考评分为学业绩点(首考GPA)和附加绩点,附加绩点包括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和参军入伍三个部分,且各类成绩均予以加权量化,考评满分为4.0分,其权重依次为0.90、0.04、0.04、0.02。具体量化细则如下:
类 别 |
具体评分项目 |
具体分值 |
学业成绩(90%) |
三年平均学习绩点 |
三年平均学习绩点 ×90% |
竞赛获奖(4%) |
学院指定加分项目见附件。相关学科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 |
具体奖项加分办法见附件 竞赛获奖满分为4分 |
科研成果(4%) |
本科阶段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郑州大学。 |
1.JCR检索的SCI、SSCI期刊,SJR检索的A&HCI期刊论文 1篇4分; 2.CSSCI(含集刊)、EI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3分; 3.中文核心期刊、AMI(A刊)、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 1篇2分。 科研成果满分为4分 |
参军入伍(2%) |
参军入伍/军功 |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加2分; 2.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另加1 分,二等功及以上另加2 分。 参军入伍满分为 4 分 |
四、推荐程序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自愿报名的原则,基本程序如下:
1.由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同学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姓名、性别、政治面貌、专业、班级、英语四级成绩、学业成绩、所获奖励等基本资料,且提供资料需提供证书原件(若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供获奖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属机构公章方为有效),按照《郑州大学管理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专业进行推免排序;
2.放弃推免资格的同学应当出具自愿放弃的书面材料,且若其中有放弃免试资格者,免试名额在本专业内按学生综合考评排名依次递补,但不超过本专业学业绩点排名及综合考评排名前20%范围;
3.待学院推免总名额下达后,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各专业学生实际人数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议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最终各专业推免名额;
4.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排序和推免名额,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议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候选人名单;
5.拟推免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相关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实名书面材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答复;
7.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免试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两份,交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五、附则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考试有一门不及格者;
(2)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申请出国者。
2.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教授委员会议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管理学院。
4.如学院实施细则中存在与国家及上级文件和通知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和通知为准。
5.本细则自2025届本科生开始执行,同时原《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原《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废止。
郑州大学管理学院
二O二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