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华盛顿十一月十五日电(记者 齐彬 邱江波)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十五日在华盛顿指出,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应坚持全面性、均衡性、渐进性、实效性的原则,中方主张重点实施四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峰会十五日在华盛顿举行,胡锦涛在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国际社会应认真总结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在所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国际金融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
他强调,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应该坚持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方向,努力营造有利于全球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应该坚持全面性、均衡性、渐进性、实效性的原则。
——全面性,就是要总体设计,既要完善国际金融体系、货币体系、金融组织,又要完善国际金融规则和程序,既要反映金融监管的普遍规律和原则,又要考虑不同经济体的发展阶段和特征。
——均衡性,就是要统筹兼顾,平衡体现各方利益,形成各方更广泛有效参与的决策和管理机制,尤其要体现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
——渐进性,就是要循序渐进,在保持国际金融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通过持续不断努力最终达到改革目标。
——实效性,就是要讲求效果,所有改革举措应该有利于维护国际金融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发展,有利于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福祉。
胡锦涛指出,根据上述考虑,中方主张重点实施四方面改革举措:
一是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完善国际监管体系,建立评级机构行为准则,加大全球资本流动监测力度,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增强金融市场及其产品透明度。
二是推动国际金融组织改革,改革国际金融组织决策层产生机制,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尽快建立覆盖全球特别是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早期预警系统,改善国际金融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及时高效的危机应对救助机制,提高国际金融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能力。
三是鼓励区域金融合作,增强流动性互助能力,加强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地区资金救助机制作用。
四是改善国际货币体系,稳步推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共同支撑国际货币体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