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对党员义务的相关决定。
2、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党校决议,努力完成党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4、树立维护党校的形象。
5、由党校办公室对学员进行考勤。在学习期间,学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签到。
7、学员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党校办公室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8、学员上课期间不得早退,若临时有急事,须向党校办公室请假并获批准后方可离开。
9、上课期间,学员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走动,通讯工具调整到静音或关机状态。
10、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
(1)无故缺席1次以上者(含1次)。
(2)请假两次以上者。
(3)迟到或早退达4次者(含4次)。
(4)党校学习期间有违纪现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