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有关规定,校纪委在综合管理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了由新提拔任职的48名同志参加的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廉政谈话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连海同志主谈,校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宣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主持。
纪委书记张连海同志面对新提拔任职的48名中层领导干部做重要讲话,要求新任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人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一,领导干部要有坚强党性。要坚定理想信念,经受住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要做到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政治品质;要坚持科学发展,以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二,领导干部要有优良的品行。要知荣明耻,加强修养,要把知荣明耻作为基本的道德底线,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谨慎交友,珍惜亲情,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正确对待亲情;要慎独慎微,情趣健康,在人格修养上防微杜渐,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一个心地纯洁、品行端正的人。
第三、领导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维护政治稳定的表率,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了“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要遵守组织纪律,做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促进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要做廉洁从政、秉公用权的表率,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秉公用权,不贪不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