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按照录取后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品德表现(20分)
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星级宿舍评分1分,每颗星0.2分)。
2、学习成绩(35分)
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
(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3、科技创新(15分)
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
(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
(3)在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
(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
(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
(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
(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7名加2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
(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7分,第2名加5分,第3—7名加2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
(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十名加10分,省级项目前八名加8分,厅级项目前五名加2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为准);
(10)参与相关著作或教材编写,本人作为主要编写人员撰写1万字以上者加3分,此项以出版著作为准;
(11)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前基础上第一申请人再加1分。
4、社会活动(10分)
(1)参加院系组织的研究生名师名家讲坛及学术讲座、学校要求本院全体研究生必须参加的社会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缺席次数0.5分/次扣除,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各类活动不计分,参加比赛获奖者按获奖计分,不再重复计算参加活动分(此项满分3分);
(2)代表院系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赛和排球赛等体育比赛,并付出辛勤努力的,经认定每人加1分。积极参与其他集体活动每项加0.5分,如元旦晚会、礼仪队、辩论赛等(此项满分2分);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分/项,校一等3分/项,校二等2分/项,校三等1.5分/项,校优秀奖1分/项(院系学术论坛,最佳2.5分/项,院一等2分/项,院二等1.5分/项,院三等1分/项,院优秀0.5分/项)(此项满分3分);
(4)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优秀助管、校院研会部长以上等主要学生干部加2分;班级副班长、班委及研究生会副部长加1.5分;校、院系研究生会干事加1分;助管加1分(自2017年起不再加分)。干部加分不累计,按本人最高分计算;学生干部加分以最终考核为准,考核优秀者按上述分值加分,良好和合格者依次递减0.5分,不合格者此项加分为0。
5、导师评定(10分)
评分标准:0—10分,以导师书面评定为准。
6、班级及同学评定(10分)
班级评定5分,同学评定5分,评分标准:优秀(4-5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三、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品德表现(20分)
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学校星级宿舍每颗星加0.2分)。
2、学习成绩(20分)
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
(开题报告成绩×50%+中期考核成绩×50%)
3、科技创新(25分)
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
(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
(3)在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
(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
(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
(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
(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7名加2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
(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7分,第2名加5分,第3—7名加2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
(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十名加10分,省级项目前八名加8分,厅级项目前五名加2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为准);
(10)参与相关著作或教材编写,本人作为主要编写人员撰写1万字以上者加3分,此项以出版著作为准;
(11)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加分仅针对项目第一申请人有效)。
4、社会活动(15分)
(1)参加院系组织的研究生名师名家讲坛及学术讲座、学校要求本院全体研究生必须参加的社会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缺席次数0.5分/次扣除,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各类活动不计分,参加比赛获奖者按获奖计分,不再重复计算参加活动分(此项满分7分);
(2)代表院系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赛和排球赛等体育比赛,并付出辛勤努力的,经认定每人加1分。积极参与其他集体活动每项0.5分,如元旦晚会、礼仪队、辩论赛等,(此项满分2分);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分/项,校一等3分/项,校二等2分/项,校三等1.5分/项,校优秀奖1分/项(此项满分4分);
(4)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优秀助管、校院研会部长以上等主要学生干部加2分;班级副班长、班委及研究生会副部长加1.5分;校、院系研究生会干事加1分;助管加1分(自2017年起不再加分)。干部加分不累计,按本人最高分计算;学生干部加分以最终考核为准,考核优秀者按上述分值加分,良好和合格者依次递减0.5分,不合格者此项加分为0。
5、导师评定(10分)
评分标准:0—10分,以导师书面评定为准。
6、班级及同学评定(10分)
班级评定5分,同学评定5分,评分标准:优秀(4-5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四、有关说明
1、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年均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年开始按照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定。
2、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各项评定依据获得时间在上一学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内有效。
3、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暂时停止其各类奖助体系经费的发放: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受到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处分者;
(4)在学期间自行出国或出境以及休学、退学者;
(5)其它不符合奖助体系资助条件者。
五、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以校研究生[2014]4号文件为准。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