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以教育部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的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根据校教务处和我关于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管理工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党书记    院长

副组长:党副书记  副院长

工作组成员如下:

团委书记  教学秘书  教研室主任  研究生辅导员  年级辅导员

     三、免试生资格与条件

    1、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纪律,无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前六学期总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

    5、前六学期必修课及限选课仅允许有一科不及格记录,且该不及格科目已通过学位重修;

    6、国家CET4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7、在校期间获得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奖励者优先;

    8、同等条件下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9、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较大良好社会反映及其他特殊情形,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推荐免试。

 

  • 综合考评细则

学生综合考评分为学习成绩、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以及社会服务三大类,且各类成绩均予以加权量化,考评满分为4.0分,其权重依次为0.900.05、0.05。具体量化细则如下:

 

 

类   别

具  体  评  分  项  目

级  别

分 值

学  习  成  绩

90%

三 年 平 均 绩 点

×90%

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

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e路通”杯大赛

河南省大学生物流设计/建模仿真大赛

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

等学校认可的相关学科竞赛,

且需有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

国家级

一等奖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省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三等奖

0.5

社  会  服  务   与 学 术 论 文

5%

前三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年限

(主要学生干部指学校和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年级干部、班级团支书及班长,年级党支部副书记,且同年担任多个职务时不累计加分)

3

3.0

2

2.0

1

1.0

以第一作者身份指导教师除外且以郑州大学

为作者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一篇

1.0

注:1)同年内的同一评分项目获得多项级别奖项,只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

2)学习成绩、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社会服务三类量化指标满分均为4.0

3)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评分项目中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项,其他学科竞赛均属省级竞赛。

4)本细则只作为确定推免资格排序的依据。

  • 推荐程序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自愿报名、严格审查的原则,基本程序如下:

    1、由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同学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姓名、性别、政治面貌、专业、班级、英语四(六)级成绩、计算机水平、主干课成绩、担任职务、所获奖励等基本资料;放弃资格的同学应当出具自愿放弃的书面材料;

    2、若其中有放弃免试资格者,免试名额在本专业内按绩点排名依次递补,但不超过本专业绩点排名的前20%

    3、待学校分配名额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分配至各专业;

    4、年级根据条件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5、拟推免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任何对免试名单有不同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团体,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答复。

    7、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免试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汇总。

  • 附则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不及格者;

2)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不及格者;

4)确定推荐名单后,申请出国者。

2、特殊情况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管理工程学院。

4、本《实施方案》自即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推免方案自行失效。

 

 

                                                   管理工程学院

                                            2016年9月